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公司于2025年3月组织编制了《剑阁县万欣商砼张王砂石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122;姓名:熊明彪)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剑阁县万欣商砼张王砂石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剑阁县万欣商砼张王砂石加工项目位于广元市剑阁县张王镇嘉陵村,项目新建加工厂房4235平方米;新建堆料场4182平方米;新建办公及辅助用房600平方米;购置给料机1台、鄂破1台、制砂机1台、圆锥破1台、振动筛2台、洗砂机1台、尾砂回收一体机1台、压滤机2台,输送设备一套,建设年产60万吨砂石加工生产线一条。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29h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2.08万m3,回填土石方2.08万m3,无借方,无弃方。
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于2024年11月开工,2025年6月完工,总工期8个月。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7日(不少于10工作日)。
生产建设单位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3881210873。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联系人:薛先生,监督电话:0839-6602363。
附件:1.剑阁县万欣商砼张王砂石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剑阁县万欣商砼张王砂石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
剑阁县万欣商砼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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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剑阁县万欣商砼张王砂石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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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剑阁县万欣商砼张王砂石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