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公司于2025年3月组织编制了《万龙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050;姓名:肖玉保)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万龙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万龙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简称“本项目”)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回龙河工业园区学工村四组。项目建设场地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05°46′36″,北纬32°27′23″。项目建设场地周边基础设施完善,交通条件方便。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办公综合楼、厂房及料仓、门卫室等建筑,配套建设场内道路及硬化、景观绿化及附属设施。本项目为点型工程,属于加工制造类项目,由建构筑物工程、道路硬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组成。本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9587.65m2,规划总建筑面积5780.51m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0221.97m2,建筑基底面积4785.16m2,绿地面积850.42m2,容积率1.07,建筑密度49.91%,绿地率8.87%。
本项目占地总面积0.96hm2,全部为永久占地;根据项目组成和施工组织,建构筑物工程占地0.48hm2,道路硬化工程占地0.40hm2,景观绿化工程占地0.08hm2;施工场地和表土堆放场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不新增临时占地;项目建设场地占地类型为其他土地和草地。本项目建设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0.65万m3(含表土剥离0.04万m3,自然方,下同),土石方回填总量为0.65万m3(含表土回覆0.04万m3),无借方,土石方工程挖填总量平衡,无余方。本项目不设置取土(料)场和弃土(渣)场。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5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7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公司联系人:孙雪梅;联系电话:18283993332。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联系人:陈女士,监督电话:0839-3222199。
附件:1.万龙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万龙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
广元万龙建材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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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万龙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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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万龙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