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增发国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加快我市国债水利项目建设进度,市水利局尹国剑副局长带领规建科有关人员深入到朝天区、利州区督导国债水利项目推进工作。相关县区水利局分管负责人、项目股室人员及建设单位参加督导会议。
督导组详细听取了朝天区、利州区水利局有关国债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专题审批情况、有关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有关施工准备及施工招标等情况后,督导组针对项目推进过程的问题提出了推进意见和建议。
(市水利局督导朝天区国债水利项目推进工作)
(市水利局督导利州区国债水利项目推进工作)
督导组要求:一是相关县区要高度重视国债水利项目,要成立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将任务落实到人头;二是相关县区要进一步梳理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报市水利局,市水利局将通过提示函等形式,协调县区政府抓好推进落实;三是相关县区要顺排工序、倒排工期,将任务落实到时间节点,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方式加快项目推进;四是相关县区在重点抓施工招标的同时,要同步开展用地、用林、环评等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相关项目尽快形成实物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