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我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局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局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县级及以上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党建办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能:主要考核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勤:主要考核责任心、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绩:主要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市直机关中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的通知》要求,将干部职工平时考核情况作为今年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结果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科室(单位)在组织开展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时进行优秀等次评选推荐,推荐人数不得超过科室(单位)人数20%。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川组通〔2008〕19号)、《关于公务员按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奖励的通知》(广组通〔2011〕29号)进行奖励。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年度考核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由局人事科具体负责。按照上一级考核下一级的方法进行,实行分级负责的考核办法。局长为考核总负责人,分管领导负责考核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含副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考核。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进行考核。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写出个人工作总结,填写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在管理期限内的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省优专家,除参加上述年度考核外,还需填写《广元市享受政府津贴专家年度考核表》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综合考评。各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分管科室(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个人述职,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3.民主推荐。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根据平时考核、个人总结和综合考评情况,写出考核评语,提出优秀等次建议名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与《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并报局人事科。
4.确定考核结果。局人事科汇总考核情况,提交局党组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5.公示结果。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通知被考核人。
6.考核备案。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考核备案材料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水利局2020年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人事科、机关纪委、办公室为领导小组成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抓好本科室(单位)考核工作。
(二)严格考核要求。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考核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严格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
(三)及时上报考核材料。各科室(单位)以书面形式上报推荐的优秀等次候选人名单及《年度考核登记表》,于2021年3月5日前报局人事科。
(四)其他有关事项。新参加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公务员年度考核表
2.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广元市水利局
2021年2月18日
附件: | |
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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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年度考核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