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各在川水利建设市场主体: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安排,为优化全省水利建设市场营商环境,规范水利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我厅组织开发了四川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经前期测试,决定启动试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地址
各有关单位进入以下网址开展注册和初始信息填报。
http://119.6.230.2:30005/official/projectIndex,或在四川省水利厅官网上点击水利厅网上办事→建设市场信用系统链接进入。
二、信息填报
(一)信息核实。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初始信息均来自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请各市场主体落实专人,对相关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从业人员、工程业绩等信息)核对、完善和更新。
(二)信息注册。未在水利部监管平台注册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需及时在我省市场信用系统中注册申报相关信用信息。
(三)填报主体。所有注册地在川和在川开展水利建设相关业务的市场主体均需申请填报,市场主体是指参与水利建设活动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活动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监测、质量检测、代建、咨询、招标代理、设备设施制造等单位和相关人员。
各市场主体登录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三、填报要求
(一)分级引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积极组织引导各在地和在建水利工程市场主体填报信用信息。
(二)自主填报。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已与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省政府服务平台,实现了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各市场主体按要求,自主认真填报信用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信息管理。按照现有信用信息管理法规,将市场主体的信息完整度、企业活跃度纳入综合评价,对全社会公开,接受广泛监督。信用信息将作为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资信推荐、评奖认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填报时限。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引导各市场主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企业信用档案填报和核对工作。
四、其他事项
市场信用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请及时向水利厅建设处沟通。
联系人:方丹青?028-86936652?韩燕028-64797615
邮?箱:188564904@qq.com
附件1.四川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信息填报流程
四川省水利厅
2021年9月18日
附件: | |
附件1.四川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信息填报流程.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