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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10-14 来源: 市水利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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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链接:http://water.cngy.gov.cn/New/show/20221014103157186.html

各县(区)水利局、广元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扎实开展水行政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良好水事秩序,更好保障和服务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晰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认真落实法定职责和“三定”方案规定,严格按照《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广编发〔2021〕29号)要求,全面履行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水事活动等方面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职责。各县区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保障执法机构和人员编制,整合执法力量和执法职能,实现行政执法职能相对集中行使,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经开区要加强属地日常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发现、移交水事违法线索,积极配合市局开展辖区内水行政执法。各县区要探索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与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和协调机制,形成依法治水管水的工作合力。健全完善水行政执法巡查责任制,明确执法巡查责任主体及巡查内容。严格落实刑行衔接制度要求,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严格落实水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严格程序标准,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标准》,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流程和文书,打造“教科书式”执法工作,提升水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执法信息事前公开、执法过程事中公示、执法决定事后公开,加强对登记立案、调查取证、陈述申辩、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结果公示、结案归档等执法全过程文字、音像记录,组织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加强部门内部业务科(股)室和执法机构协作配合,执法机构应参与业务科(股)室对行政许可项目的现场勘查、论证分析、项目审查等工作;业务科(股)室应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将审批项目进展情况、涉嫌违法线索通报、移交执法机构掌握和查处;建立业务科(股)室和执法机构案情会商机制积极开展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

三、强化执法巡查,进一步维护水利发展良好环境

各县区认真落实水利厅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巡查的工作要求,落实分级负责、责任明确、范围清晰的巡查责任,每月覆盖巡查重点部位、重点河段不少于2次,重点巡查涉河建设、河道采砂、取水许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土保持等行政审批事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落实批复要求等,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每月底市局综合执法科报送巡查情况。探索网格化管理,划分监管区域,明确监管责任人,建立监管档案。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水资源、危害水环境、影响水安全、扰乱水秩序等水事违法行为,强化执法威慑。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建立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的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案情复杂、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努力做到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水行政执法力量

县区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把手”对行政执法负总责定期研究水行政执法工作,及时解决执法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专职水行政执法机构,统筹使用内部执法力量,配足配强专职执法人员确保人员力量与执法职责、执法任务相适应。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在职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组建全市水行政执法人才库,组织开展执法工作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分阶段开展执法知识“大学习”、执法岗位“大练兵”、执法技能“大比武”工作,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筑牢执法人员廉政思想防线,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素质精良、清正廉洁的执法队伍。充分保障水行政执法所须的工作、办案、培训、装备等经费构建完备的执法保障体系。

五、深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加快构建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市局将建立全市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评查、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执法巡查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处理措施、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情况,社会关注、群众反映、转办交办的违法案件处理情况,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情况等,查看是否存在法定执法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各县区要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履职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机构和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水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对执法过错或履职不到位的进行责任追究,全面提升我市水行政执法水平。


附件:1.广元市水行政处罚流程图

2.广元市水行政处罚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图(试行)

3.广元市水行政处罚应知应会知识汇编


附件:
附件1.广元市水行政处罚流程图.doc
附件2.广元市水行政处罚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图(试行).doc
附件3.广元市水行政处罚应知应会知识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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