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长江委水政监察局何迈副支队长一行对宝珠寺水电站、广元市白龙水厂履行取水许可决定实施情况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省厅水资源处一级调研员宋元松、广元市水利局副局长谭东全陪同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长江委取水许可决定的项目基本情况、取水许可决定事项的具体实施情况以及属地监督管理等方面,通过查看取水口现场,调阅取用水台账、水量核定书及水资源税款缴纳凭证和最小下泄流量记录等资料,座谈交换意见,全面检查宝珠寺水电站、广元市白龙水厂取用水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检查组一行对两个取水户取用水管理工作给予肯定,同时也提出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规范取用水工作的认识,深刻理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的内涵,强化依法使用水资源意识。二是要健全内部取用水管理制度,按要求建好取用水台账,科学分析用水情况,合理上报用水计划,提高用水效率,节约水资源。三是要注重自身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开展水量监测,据实进行数据上报,对数据真实性负责,为水资源科学分配做好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