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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水利局:为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贡献剑阁力量

日期: 2024-02-29 来源: 市水利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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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地处四川盆地北部,县境内水系发达,共有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流27条、水库297座,是嘉陵江上游重要的水生态屏障。近年来,剑阁县水利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完善河湖长制体制机制,扎实推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着力构建“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河流生态面貌,全县河湖生态持续向好。


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河湖长制工作持续深入。

一是健全河(湖、库)长体系。实行双总河长制度,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总河段长。全县共设置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河(湖、库)长660名,其中县级29名、乡(镇)级245名、村(社区)级386名,确保每一条河流、每一座水库都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二是建立六项工作制度。建立巡河、督导检查、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等六项制度,充分发挥县河长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县级河段长联络员单位参谋协助作用,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落实作用,做到关口前移、工作下沉、衔接有序、协同推进,河湖长制度工作成效显著。

三是细化六项重点工作。分年度制发27条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流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监督执法六项重点工作内容,落实责任单位,细化工作措施,让河湖治理有目标、有举措、有抓手。


开展涉水问题专项整治,水事秩序明显规范。

一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开展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为契机,联合县法院等五部门,围绕“河湖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利用”三条主线,开展执法检查100余次,立案9件,办结6件,罚款15.4万元,催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08万元,有效维护河湖生态安全。

二是开展重点流域治理。县委、县政府牵头制定重点流域水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科学制定整治措施,统筹流域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坚持多方发力,协同推进,形成治理合力,西河、白溪浩、剑溪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不断改善。

三是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针对性补短强弱,强力推进下寺镇、普安镇、元山镇等场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新建项目,逐步补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规范运行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全县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已实现由县属国有企业统一运营管理,设施运行进一步规范化、专业化。


巩固扩大水环境治理成果,维护河湖自然生态。

一是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23年争取中央补助和县级配套资金862.86万元,实施三叉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km2。争取中央补助和县级配套资金2780万元,实施剑溪河小流域提质增效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73km2。2017年以来,全县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14.73km2

二是严格落实长江流域禁捕制度。持续完善由各级河长担任禁捕水域网格长管理体系,2023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110万元,投放增殖鱼苗160.8万尾。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3”“中国渔政百日护渔行动”等多部门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办理渔政处罚案件22起,立案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50余人次。

三是扎实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全县29个建制镇全部建成并投运污水处理厂,建成7个二级场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并移交专业公司统一运营管理,城乡污水治理不断规范化、专业化。


加强河湖长制宣传培训,群众爱河护河意识明显提高。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通过发放传单、手册,悬挂标语,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水环境保护宣传标语等方式,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普及河湖保护相关知识。

二是集中开展学习培训。通过各种会议以及每年一次的河湖长制培训会,专题宣讲《长江保护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等法律法规,基层河湖长履职能力、履职意识不断增强。

三是建设推广“解放模式”。完成241个村(社区)“解放模式”建设推广,延长河湖管护责任链条到每一名群众,群众参与感明显增强。重点打造的剑门关镇雄关社区、盐店镇五指村,河湖长制工作推动有力,建设推广成效明显,作为典型案例在省级平台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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