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制度保安全。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区水利行业各级各单位均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级逐岗落实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同时,强化监管力量,完善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夯实责任保安全。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积极推进水利安全文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持续开展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宣教演练、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等,切实提高水利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加强检查保安全。今年以来,先后部署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水利行业安全风险点排查、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等专项行动,紧盯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水电站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河道采砂等行业重点,持续组织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检查3次,排查企业及在建水利工程30余处,发现并整改问题5个,有力维护了水利系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