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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关于剑门气田剑阁区块礁滩气藏试采实施调整改造工程(增压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告

日期: 2024-05-24 来源: 市水利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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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单位于2024年5月组织编制了《剑门气田剑阁区块礁滩气藏试采实施调整改造工程(增压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122;姓名:熊明彪)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剑门气田剑阁区块礁滩气藏试采实施调整改造工程(增压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剑门气田剑阁区块礁滩气藏试采实施调整改造工程(增压工程)位于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鸳溪镇***。本工程由站场工程及管线工程组成,站场工程包括龙岗062-C1井扩建增压站1座,龙岗062-X3井集气站改造。管线工程为龙岗062-C1井~龙岗062-X3井集气站正反输原料气管线0.65km。龙岗062-C1井坐标为东经***,北纬***;龙岗062-X3井坐标为东经***,北纬***。

工程总占地面积为0.60hm2,全部为临时占地。建设前用地类型为耕地、林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土石方开挖0.0.35万m3(其中表土剥离0.04万m3,回填0.35万m3(其中表土回覆0.04万m3),无外购,无弃土。

本项目范围内无居民,因此不涉及拆迁安置。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万元。项目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总施工工期0.25年,即2024年6月-2024年8月。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6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唐成瑞;联系电话:18223882557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苍溪县水利局)联系人:谭壮,监督电话:17380213076

附件:1.剑门气田剑阁区块礁滩气藏试采实施调整改造工程(增压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剑门气田剑阁区块礁滩气藏试采实施调整改造工程(增压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意见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

 

2024524

附件:
剑门气田剑阁区块礁滩气藏试采实施调整改造工程(增压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意见.pdf
剑门气田剑阁区块礁滩气藏试采实施调整改造工程(增压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主办单位:广元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839-3268081 网站邮箱:gycshuiwuju@guangyuan.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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