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等要求,我单位于2024年6月组织编制完成了《剑阁县普安镇东门桥重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082;姓名:罗茂盛)对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剑阁县普安镇东门桥重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通过广元市水利局官网(https://water.cngy.gov.cn/)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11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若对公示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映,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反映。
项目基本概况:剑阁县普安镇东门桥重建工程位于剑阁县普安镇,项目中心点地理坐标为E:105°28′5.49″,N:32°2′9.59″,本项目为重建建设类项目。工程总用地面积1.51hm2,重建桥梁一座跨度为22+35+22m,桥全长79.92m,桥宽21.7m,其断面为:0.35m(人行道护栏)+3m(人行道)+0.25m(侧向余宽)+3.5m(非机动车道)+3.5m(机动车道)+0.5m(中间道)+3.5m(机动车道)+3.5m(非机动车道)+0.25m(侧向余宽)+3m(人行道)+0.35m(人行道护栏)。桥梁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城-B级校核)。本项目开挖土石方共计0.33万m3,回填土石方共计0.33万m3,无借方,无弃方。本项目总投资1338.6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796.62万元,本项目于2015年12月21日开工建设, 2016年5月20日竣工,总工期5个月。
建设单位: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石女士0839-6600299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剑阁县水利局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何先生0839-6600278
附件:1.剑阁县普安镇东门桥重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剑阁县普安镇东门桥重建工程专家意见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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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剑阁县普安镇东门桥重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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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剑阁县普安镇东门桥重建工程专家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