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单位于2024年5月组织编制了《元陆201H井钻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090;姓名:赵芹)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元陆201H井钻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元陆201H井钻采工程位于广元市苍溪县元坝镇三林村6组,中心点坐标(东经106°2′11″、北纬31°55′15.8″);工程新建包括井场及附属设施工程、道路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表土堆场。其中道路工程维修加宽道路0.20hm2,新建道路263m。;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60hm2。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土石方开挖1.98万m3(含表土剥离0.43万m3),回填0.1.98万m3(含表土回覆0.43万m3),无余弃方;工程建设不涉及拆迁安置;工程总投资187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306万元,资金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工程计划2024年6月开工,计划2024年11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8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3547100206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苍溪县水利局)联系人:谭先生,监督电话:17380213076
附件:1.元陆201H井钻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元陆201H井钻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审查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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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元陆201H井钻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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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元陆201H井钻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审查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