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水利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以构建“三大体系”为基础,实施“三大改革”为突破,开展“三大行动”为重点,聚力打造最优水利营商环境,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以来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
一、构建“三大体系”,夯实优化营商环境基本盘。一是高效有力组织体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政策法规科牵头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每季度研究一次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推进一批营商环境改革事项。组建优化营商环境专班队伍,高效推动各项工作。二是权责明晰实施体系。以“三定”方案和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全市率先自主完成单位、科室、岗位三级法治导图、业务流程图,实现18个科室、单位职能职责和法律依据的可视化、图表化,做到“权从法来、事由法定、人必依法、岗必依法”,工作经验受到省委依法治省办肯定,被四川法治报刊载。三是反向测评监督体系。建立全市水利系统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工作机制,每年面向县区纪检监察、水利及水利项目参建单位等5类对象开展一次走访调研,全面收集市、县(区)局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在工作效率、作风、廉洁等方面的问题,针对性整治整改。今年已对问题单位及人员开展集体警示教育3次,重点对象谈心谈话4人,重点岗位轮岗4人。
二、实施“三大改革”,开辟优化营商环境快车道。一是“最多跑一次”改革。纵深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水土保持等30项依申请事项全部入驻政务大厅窗口,审批事项全程网办率100%,审批时限缩短92%,材料减免73%,极大便利了市场主体。2023年网上办理行政许可57件,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研究制定跨区域高速线性工程涉河建设、水库工程涉水审批“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将跨县区高速线性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审批集中到市级一次性办理,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取水许可、水土保持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实现各县区、市本级政务大厅窗口均可受理与出件,平均缩短审批时限两个月以上,有效助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三是“联合监管查一次”改革。建立“三单一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将工程质量、水土保持等11项检查事项整合纳入在建水利工程、已成水利工程、综合执法等三类联合监管内容,制定联合监管计划、队伍、整改“三张清单”,开展联合监管“背靠背评价”,切实优化监管工作。通过联合监管,涉企检查频次下降40%,有效避免多头重复检查。
三、开展“三大行动”,实现优化营商环境新提升。一是服务企业“一对一”行动。建立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重大民生工程项目“一对一”联系工作机制,一个企业明确一名局领导,一个项目确定一个工作专班,制定服务项目清单,开展“保姆式”服务,帮助企业以最低成本、最快时间完成涉水审批。2023年帮助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减少取水工程投资近1亿元,有力助推项目顺利实施。二是惠企政策“直通车”行动。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梳理发布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行政许可技术方案评审费财政支付等3项惠企政策,按照“免申即享”原则,第一时间将“真金白银”优惠落实到企业。2023年兑现惠企资金308万元,涉及企业42家次,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三是法治护航“提质效”行动。遴选1名公职律师、选聘1名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招投标等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事项决策。组织52名执法人员到西北政法大学提能培训,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宣传,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和“六个一批”执法举措,2023年以来全市办理水事违法案件47件,罚款395万元,有效维护了法治化水利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