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煜蕊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关于加强河湖管护工作的建议》(第83号)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研究,并与县区、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研究落实建议事项办理。经综合各方意见,现将复函如下。
一、关于“构建全流域联动管护机制”的建议
一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方面。目前,市河长办根据河湖长制“5+9”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水利部门牵头负责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河湖“清四乱”、水土保持、小水电清理及生态流量监管等工作任务,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负责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监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工作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河湖沿岸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任务,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等工作任务,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禁捕禁渔等工作任务,林业部门牵头负责水源涵养区管理保护、河湖岸线及沿岸森林或湿地保护等工作任务。并将相关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纳入河湖长制考核,督促其充分发挥作用、履职尽责。下一步,将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进一步协调和督促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高效协调的良好格局。二是强化区域协同方面。目前,我市与绵阳、南充、巴中、陕西汉中、甘肃陇南等毗邻地区均建立了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合作机制,市内七个县区在跨县区河流管控方面也都签订了《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根据日常掌握情况来看,各县区在跨界河流垃圾打捞、污染联防联控、防洪度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环境监测、信息共享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去年,全市河湖清理打捞水域岸线垃圾1000余吨,全市22个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但在开展跨县区联合巡查、跨界地区联合执法等方面也还存在一定局限,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市河长办将制定完善跨界河湖重点问题处置等工作措施,形成较为完善的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工作机制,通过开展联合巡查、集中整治等方式,推动跨界河湖协同管理协同保护。
二、关于“规范发展滨水休闲产业”的建议
一是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方面。我市一直严格执行涉河建设项目及活动审批制度。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有关工程设施,以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实施有关活动,依法依规履行审批手续。今年,为了进一步规范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市水利局已起草并计划年内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河事项审批的通知》。同时,我市已组织并编制完成了嘉陵江、白龙江、清江河、东河、南河等9条市内主要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明确了岸线功能分区,下一步,计划逐步开展其他中小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为河湖管理保护提供重要遵循。二是规范休闲垂钓产业发展秩序方面。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广元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制度(试行)》(广农函〔2022〕71号),对休闲垂钓管理作了进一步规范。市“两湖”办牵头制定了加强白龙湖亭子湖垂钓平台有关规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白龙湖亭子湖垂钓平台及旅游厕所建设相关工作的函》等制度,对“两湖”垂钓平台的建设审批以及垂钓经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下一步,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白龙湖管理局等部门单位,计划联合开展涉河湖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加强河湖垂钓平台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垂钓秩序和行为,促进合法、规范、安全经营。
三、关于“强化河湖管理资金保障”的建议
目前,我市在河湖管理方面上级无专项经费保障,因此,我市在河湖保洁、河湖岸线规划编制、河湖长制等方面所需经费均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承担。而地方财力有限,加之河湖管理保护属社会公益事业,市场融资、社会资金参与存在不少困难。因此,如何推进构建有效的河湖治理资金保障机制,也是我们重点思考和研究的问题。目前,重点从两个方面着力。一是整合资金治理河流。去年以来,全市整合村组干部、公益性岗位等资源力量,落实河道日常保洁(护河)员3500余名,常态化开展河道卫生保洁,市财政预算专门用于水面垃圾打捞奖补。目前,市上明确每年环保领域水污染防治资金要重点支持白龙湖、嘉陵江等水流保护,并整合水利、林业、住建、农业农村等行业相关资金用于河湖系统治理,为全市河湖管护提供了一定保障。二是推进河湖管护项目化。目前,国、省正在推动幸福河湖建设,今年我市已计划申报2条省级幸福河湖,积极争取申报1条国家级幸福河湖,着力规划建设市级幸福河湖。通过河湖管护工作项目化包装,推动各级财政向河湖管护倾斜,从而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河湖管理保护。下一步,积极争取出台河湖管理扶持政策,建立完善河湖管护投融资机制,不断强化河湖管理要素保障,着力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广元市水利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