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单位于2024年12月组织编制了《广元市顺发石膏有限责任公司石膏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 ST005;姓名:王丽槐)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广元市顺发石膏有限责任公司石膏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广元市顺发石膏有限责任公司石膏矿位于广元城区 115°方位,平距约 26km 的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和平村境内,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06°05′22″,北纬 32°20′54″。
矿山始建于2001年,2001年3月首次取得采矿证,2017年、2019年分别延续采矿证,最新采矿许可证于2024年10月取得,采矿许可证号:C5108002010107120077521;开采矿种:石膏;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0万吨/年;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闭,面积:0.0965km2,开采深度+950~+800m;有效期:壹拾年(自2024年10月9日至2034年10月8日)。
项目建设期2.83,即2001年3月~2003年12月,矿山延续服务年限10年,即2024年10月9日至2034年10月8日。
矿山生产建设总占地面积1.19hm2,其中永久占地0.26 hm2(为使用当地村组道路区域),临时占地0.93hm2。包括工业广场区占地面积0.43hm2、运输道路区占地面积0.26hm2,周转场区占地面积0.5hm2。项目占地类型为林地和公路用地。
项目总挖方量为2.41万m3(不包括可利用资源量,其中表土剥离0.14万m3),回填2.41万m3(其中表土回覆0.14万m3),无弃方。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7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5283975462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联系人:陈女士,监督电话:0839—3222119
附件:1.广元市顺发石膏有限责任公司石膏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广元市顺发石膏有限责任公司石膏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意见
广元市顺发石膏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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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元市顺发石膏有限责任公司石膏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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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广元市顺发石膏有限责任公司石膏矿水保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