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元市水利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元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广元市水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广水发〔2024〕42号)

广元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广元市水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广水发〔2024〕42号)

日期: 2024-12-20 来源: 市水利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广元市水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17日

 

广元市水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为规范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升水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锻造一支对党忠诚、业务过硬、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水行政执法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一、对党忠诚方面

(一)执法人员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执法人员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三)执法人员应当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范围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超越职权,不得拒绝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捍卫法律尊严,有效维护人民利益,自觉接受执法监督。

二、业务过硬方面

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四川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资格证件。

执法人员应当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掌握执法要义和水利管理专业法律知识,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参加执法培训、网络学习、案卷评查和岗位大练兵活动,积极学习执法规范,熟练掌握执法技能,正确使用执法设备,严格落实执法要求,不断夯实执法基本功、练就执法真本领。执法人员每年参加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学习和执法技能培训不少于60学时

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应当做到仪表整洁、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方式得当,不得着奇装异服,不得使用粗俗、侮辱性、威胁性语言,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

执法人员应当积极采用说理式柔性执法方式,注重在执法过程中进行普法教育,不得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不得使用暴力、威胁等方式粗暴、野蛮执法,最大限度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执法人员应当使用全省统一的执法标准文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开展执法活动,确保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执法人员在利用音像设备开展现场执法活动时,应当按要求全程、规范使用音像记录设备。执法人员应当规范管理执法案卷,严禁出现执法案卷丢失、损毁、缺失的情况。

三、执法公正方面

执法人员应当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依法维护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招标投标等方面水事秩序,依法查处涉水违法行为。

(十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执法人员应当采取佩戴执法证件的方式,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

执法人员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平公正、过罚相当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基准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择性执法、区别式执法,不得重案轻罚、轻案重罚和类案不同罚,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十执法人员应当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本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弄虚作假、徇私执法,不得隐瞒、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按照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期限开展执法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等合法权利,不得出现程序违法的情况。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时,应当依法、全面、客观、公正,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损毁证据。

四、纪律严明方面

(十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和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执法,严禁利用执法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索要或收受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财物,严禁参加有碍公正执法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严禁接受行政相对人的宴请或变相由行政管理对象支付费用的服务和消费事项等。

(十六)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务人员管理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不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得在执法活动中饮酒和酒后执法,不得做出有损国家利益的执法决定。

(十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控制案件办理信息知悉范围,严密保守执法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及个人隐私,严禁泄露举报人、投诉人信息,严禁提前向行政相对人泄露调查询问内容,严禁向无关单位及人员泄露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和拟处罚措施,严禁利用案件秘密进行利益交换。

(十除依照法律规定可当场收缴的罚款外,执法人员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缴纳罚款的途径和方式,严禁自行收缴罚款,严禁出现罚缴一体、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情况。

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上述行为规范,依法依规行使执法权力。市水利局执法监督科负责监督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纠正违法和不当的水行政执法行为。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受理、核实、处理和回复关于执法人员的投诉举报,对违反廉政规定的执法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相关纪检监察机关。

主办单位:广元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839-3268081 网站邮箱:gycshuiwuju@guangyuan.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7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