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水利局立足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执法机制,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有效推动水行政执法工作实现新进展、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强自身建设“提本领”。制定《水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强化执法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规范约束。开展练兵培训,通过“执法技能大比武”等形式,组织全市200余名水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和技能提升,其中在西北政法大学开展专题培训,集中培训53人,大大提升了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本领。二是推动柔性执法“显温情”。制定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细化水资源管理等6类检查事项重点内容及监管对象,明确155项处罚事项不予、免予处罚情形和裁量标准。坚持“送法进企、服务在前”,深入经开区100余家企业宣讲水法律法规。针对涉水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日常监管发现的轻微违法问题,集中开展2次整改宣讲会,并通过责令整改等形式指导企业限期整改,依法经营。三是严格执法监督“促规范”。印发执法常见问题提示单,开展重点问题执法监督,依法纠正不当执法行为,督促县区水利部门规范执法。坚持市级牵头、县区交叉、实地评查形式,对全市水利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覆盖评查,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今年开展执法监督20次,约谈部门5次,案卷评查29件,发出监督建议书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