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总河长办发〔2017〕2号
广元市总河长办公室
关于开展编制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及
年度工作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开展编制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及2017年年度工作清单的通知》(川总河长办发〔2017〕5号)和全市加快推进河长制暨防汛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各级河长要牵头组织开展编制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并提出年度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清单。为规范编制工作,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技术单位编写了《广元市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供市级部门和县区参考,为有效快速地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市级河长的24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工作安排
设市级河长的24条河流(下称24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编制工作由各市级河长牵头,市河长制办公室会同相应的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落实编制单位,并指导编制单位开展编制工作。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负责协助市级河长,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河段长开展相应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编制工作。
根据24条河流的现状,市级有关部门按照河长制的职责分工提出行业具体要求,指导所涉县区开展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编制工作(见附件3)。所涉县区河段长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市级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和《大纲》的内容编制对应河流所辖河段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
市级各部门、各县区在提出行业具体要求和编制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时,要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六大任务,针对河流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管理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形成“目标清单”;根据管理保护的目标,调查现状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方面的主要状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各部门的主要任务,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河流管理保护措施方案,建立“任务清单”;在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方案的前提下,进一步落实政府、社会、企业所有参与者的责任,并监督各相关责任主体和参与部门职责落实情况,建立“责任清单”。形成“1+4”河湖管理保护方案的编写模式。
各县区在编制24条河流辖区河段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同时,要抓紧开展其它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编制工作。编制的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经河流河段长审定后,报上一级河长备案。
二、先行提出2017年年度工作清单
按照市级河长的要求和“先实施后完善”的工作思路,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在24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过程中,要先行提出2017年“目标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张年度工作清单,报市河长制办公室,经市级编制单位汇总整理,形成24条河流的四张2017年年度工作清单,报市级河长批准总河长备案后,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河段长依据批准的相应河流2017年年度工作清单,组织开展2017年年度河流管理保护工作。
三、工作进度
(一)2017年5月15日前,市级有关部门提出行业要求,指导相应县区编制24条河流(河段)2017年年度工作清单,报市河长制办公室。
(二) 2017年5月20日前,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市级编制单位完成24条河流2017年年度工作清单汇总整编工作,报市级河长批准和总河长备案。各级河(段)长根据工作清单开展河流管理保护工作。
(三) 2017年5月20日前,市级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河流河段按所属行业提出具体的编制要求,并指导所涉县区河段开展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工作。
(四)2017年6月10日前,所涉县区编制完成24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报市河长制办公室。
(五)2017年7月,市河长制办公室会同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汇总编制完成24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讨论稿)。
(六)2017年8月上旬,24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讨论稿)送市级有关部门讨论修改。
(七)2017年8月下旬,编制完成24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征求意见稿)。
(八)2017年9月,市河长制办公室将24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征求意见稿)下发县区征求意见,并汇总意见。
(九)2017年10月,完成24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送审稿)。
(十)2017年11月中旬,市级河长主持召开会议,审定相应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送审稿)。各县区在编制单位的指导下提出2018年年度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清单并上报市河长制办公室。
(十一)2017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24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2018年年度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清单,报总河长批准执行。
四、报送要求
资料以文件形式报送,需同时报送纸质及电子文档。
联系人:张新国,电话:13628120939
附件:1.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
2.广元市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大纲
3.设市级河长的24条河流所涉县区名单
广元市总河长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附件1
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
1.目标清单
1.1水资源保护
1.2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3水污染防治
1.4水环境治理
1.5水生态修复
1.6执法监管
1.7强化保障措施
2.问题清单
2.1水资源保护
2.2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2.3水污染防治
2.4水环境治理
2.5水生态修复
2.6执法监管
2.7强化保障措施
3.任务清单
3.1水资源保护
3.2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3.3水污染防治
3.4水环境治理
3.5水生态修复
3.6执法监管
3.7强化保障措施
4.责任清单
4.1水资源保护
4.2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4.3水污染防治
4.4水环境治理
4.5水生态修复
4.6执法监管
4.7强化保障措施
附件2
广元市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 制 大 纲
组织单位:广元市河长制办公室
编制单位:四川省广元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筹备组
二〇一七年四月
1 方案编制必要性
2 编制的总体要求
2.1 编制思路
2.2 编制范围
2.3 编制水平年
2.4 编制原则
2.5 河流概况
3 主要工作内容
3.1 以管理保护的总体要求,制定目标清单
3.2 以河湖现状调查为基础,建立问题清单
3.3 以问题为导向,细化、实化任务和措施清单
3.4 落实部门职责、强化监督考核
4 编制方法、组织形式及时间进度安排
4.1 编制方法
4.2 组织形式
4.3 工作控制进度
实施河长制的核心目标是全面改善河道水质和水环境,切实加强水污染治理和保护,保障区域水生态安全,维护水生态系统功能,实现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健康发展。为推进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完成,全面贯彻中共中央、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我市具体情况,重点构建四大体系。
一是河流名录体系,对全市实施河长制的河流,全面建立河流名录;
二是河长体系,建立市、县、乡三级同步联动的立体河长体系;
三是一河一策方案,针对不同河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河流管理保护方案;
四是建立严格的监督、考核体系,针对水量、水质、水功能区、水环境、水生态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
编制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实施河长制,构建河流名录、河长、一河一策方案、监督考核四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河长制精准施策的关键。
2.编制的总体要求 2.1 编制思路
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的总体思路: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六大任务,按照河流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管理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形成“目标清单”;根据管理保护的目标,调查现状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方面存在的主要状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各部门的主要任务,制定相应的管理保护河流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建立“任务清单”;在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方案的前提下,进一步落实政府、社会、企业所有参与者的职责,根据责任情况监督各相关责任主体和参与部门履行职责落实情况,建立“责任清单”,形成“1+4”河湖管理保护方案的编写模式。
方案实施后,最终达到全面改善河湖水环境,恢复河湖自然生态,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建立河湖长效管理保护机制的目的。
2.2 编制范围广元市境内河流属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渠江水系和涪江水系,全市幅员面积16314km2。全市流域面积50km2以上的河流103条,列入市级河长河流名录的24条主要河流嘉陵江水系有:嘉陵江、南河、双河、西北河、白龙江、平溪河、苍溪河、清江河、大窑沟河、射箭河、毛家沟、沙坝河、张家沟、巩河、白桥河、白溪浩、东河、柳溪河、插江、雍河、文庙河;渠江水系有:龙凤沟、印斗沟、长滩河。全市24条主要河流将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编制“一河一策” 管理保护方案。
2.3 编制水平年河流基础情况及现状以2016年为基准。24条主要河流编制水平年为2020年。县(区)其它河流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将编制水平年确定为2017年、2018年或2020年。
2.4 编制原则1.分级编制、分级负责
(1) 24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编制工作由市级河长牵头,市河长制办公室会同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市级编制单位,并指导市级编制单位开展具体编制工作。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负责协助市级河长,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河段长开展工作,县区河段长负责组织编制24条河流所涉河段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
(2) 县区辖区内其它河流的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编制工作,可参考24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编制模式进行,也可自行设立编制模式。
2.分类编制、部门负责
编制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按照各行业职能分工分类编制。由河长牵头、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所涉河流相关内容按照“1+4”编制模式提出本部门四张清单,编制一河一策方案中涉及本行业相关内容。
3.同步编制、分步实施
按照“先实施后完善”的工作思路,开展24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编制工作,同时各县区开展辖区内其它河流的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编制工作。
24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按照“1+4”工作模式,根据目标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24条河流的四张2017年年度工作清单,报市级河长批准总河长备案后,组织实施年度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其它河流的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编制可参照24条河流分年进行,也可自行拟定实施计划。
4.纵横联动、部门协调
建立纵横联动、部门协作的管理和协调机制,形成大统筹、大协调工作格局。
一是横向统筹、四位一体。24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由市级河长牵头、市河长制办公室会同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负责组织市级编制单位开展具体编制工作、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负责协助市级河长,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开展工作。
二是纵向联动、市县同步。市级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按照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六大任务,提出行业具体要求,所涉县区职能部门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向县区编制单位提供行业相关资料,同时县区按照市的要求,向市编制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形成市、县二级联动,同步推动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编制工作。
5.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河流湖库的水资源、水环境现状,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提出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关系,联动推进治理、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江河湖库水环境持续改善、水功能正常发挥。
2.5 河流概况列入市河流名录的24条河流有嘉陵江、南河、双河、西北河、白龙江、平溪河、苍溪河、清江河、大窑沟河、射箭河、毛家沟、沙坝河、张家沟、巩河、白桥河、白溪浩、东河、柳溪河、插江、雍河、文庙河、龙凤沟、印斗沟、长滩河(见下表)。
广元市跨县河流(流域面积50km2及以上)信息表 |
|||||||
河流基本情况 |
流经行政区划 |
||||||
编号 |
水系 |
河流名称(条) |
河流长度(km) |
流域面积(km2) |
跨省(条) |
省内跨市(条) |
市内跨县(条) |
合计 |
|
24 |
1475.2 |
15123.4 |
2 |
5 |
24 |
1 |
嘉陵江 |
嘉陵江 |
261.5 |
14880 |
川、渝、陕、甘 |
广元市 南充市 广安市 |
朝天区、利州区、昭化区、剑阁县、苍溪县 |
2 |
嘉陵江 |
南河 |
76.5 |
1074.9 |
四川 |
广元市 |
朝天区、昭化区、利州区 |
3 |
嘉陵江 |
双河 |
47 |
181 |
四川 |
广元市 |
朝天区、旺苍县、利州区 |
4 |
嘉陵江 |
西北河 |
27 |
75.7 |
四川 |
广元市 |
朝天区、利州区、经开区 |
5 |
嘉陵江 |
白龙江 |
88.3 |
6212 |
川、甘 |
阿坝州 广元市 |
青川县、利州区、昭化区 |
6 |
嘉陵江 |
平溪河 |
34 |
134 |
四川 |
广元市 |
青川县、利州区 |
7 |
嘉陵江 |
苍溪河 |
64 |
264 |
四川 |
广元市 |
青川县、利州区 |
8 |
嘉陵江 |
清江河 |
201 |
2857 |
四川 |
广元市 |
青川县、剑阁县、利州区 |
9 |
嘉陵江 |
大窑沟河 |
19 |
64.9 |
四川 |
广元市 |
利州区、青川县、剑阁县 |
10 |
嘉陵江 |
射箭河 |
20 |
152 |
四川 |
广元市 |
利州区、昭化区 |
11 |
嘉陵江 |
毛家沟 |
16 |
60.1 |
四川 |
广元市 |
剑阁县、昭化区 |
12 |
嘉陵江 |
沙坝河 |
17 |
62.6 |
四川 |
广元市 |
剑阁县、昭化区 |
13 |
嘉陵江 |
张家沟 |
16 |
101 |
四川 |
广元市 |
苍溪县、昭化区 |
14 |
嘉陵江 |
巩河 |
46 |
391 |
四川 |
广元市 |
剑阁县、昭化区 |
15 |
嘉陵江 |
白桥河 |
22 |
50.4 |
四川 |
广元市 |
剑阁县、苍溪县 |
16 |
嘉陵江 |
白溪浩 |
65.7 |
299.9 |
四川 |
广元市 南充市 |
剑阁县、苍溪县 |
17 |
嘉陵江 |
东河 |
218.4 |
3134.1 |
四川 |
巴中市 广元市 南充市 |
旺苍县、苍溪县 |
18 |
嘉陵江 |
柳溪河 |
24 |
97 |
四川 |
广元市 |
苍溪县、旺苍县 |
19 |
嘉陵江 |
插江 |
78 |
933 |
四川 |
广元市 |
旺苍县、昭化区、苍溪县 |
20 |
嘉陵江 |
雍河 |
46 |
333 |
四川 |
广元市 |
昭化区、旺苍县、苍溪县 |
21 |
嘉陵江 |
文庙河 |
21 |
69.1 |
四川 |
广元市 |
昭化区、苍溪县 |
22 |
渠江 |
龙凤沟 |
17 |
63.1 |
四川 |
广元市 |
旺苍县、苍溪县 |
23 |
渠江 |
印斗沟 |
24 |
96.8 |
四川 |
广元市 |
苍溪县、旺苍县 |
24 |
渠江 |
长滩河 |
25.8 |
83.5 |
四川 |
广元市 巴中市 |
苍溪县、旺苍县 |
3.1 以管理保护总体要求,制定目标清单
以全面改善河湖水环境,恢复河湖自然生态,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为总目标,各级河(段)长根据管理的河流现状调查情况,以问题评价为导向,牵头制定各条河流的总体目标和分阶段需要达到指标。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部门职能,针对河流水量、水质、水功能区、水环境、水生态的具体要求,分解和落实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具体指标。下级河(段)长制定管理保护河流的目标时,应满足上级河流的相关要求。
3.2 以河湖现状调查为基础,建立问题清单
各级河(段)长组织水利、环保、住建、农业、交通等行业部门,按照各行业职能对河流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包括:河流干支流的水量、水质、功能区、岸线、主要污染物及污染源、船泊及码头、排污口、水箱养殖、采砂、坡岸水土流失、垦植、沿岸植被,以及跨区域上下游的综合情况等。
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分类汇总整理,把整理出的问题归类到各行业部门,各行业部门对归类问题全方面分析研究,列出问题清单。
3.3 以问题为导向,细化、实化任务和措施清单
各级河(段)长坚持以河流现状问题为导向,围绕《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大任务,落实《广元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对市级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督促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责,细化实化部门工作任务。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任务分工及河(段)长的统一要求,制定切实可行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的对策措施,提高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对江河湖泊,要强化水功能区管理,突出保护措施,特别要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对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的河湖要加强水污染治理、节水减排、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对城市河湖,要处理好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维护水系完整性和生态良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对农村河道,要加强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和水系连通。要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严禁侵占水域空间,整治乱占滥用、非法养殖、非法采砂等违法违规活动。
3.4 落实职责、强化监督考核
根据《广元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对市级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要求,明确河长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各职能部门依据河湖现状调查评价结论提出问题清单,结合“六大任务”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其职责,针对不同的污染情况,找出解决问题清单所涉及的单位、企业或个人,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
各级河(段)长牵头,按照任务清单,根据各职能部门行业要求制定考核指标,出台考核、督办制度,明确对各职能部门和下级河(段)长进行考核,鼓励先进、激励后进。
4.编制方法、组织形式及时间进度安排
4.1 编制方法
(1)市级各部门根据“六大任务”,按照部门分工、职责要求,可参考本大纲的编制内容,按照本行业的具体要求,指导各县区开展编制工作。
(2)编制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时间紧、任务重,加之此项工作涉及部门多,为全面落实实施河长制的各项任务,指导县区尽快开展相关工作,按照“先构建后完善”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大纲。各县区编制方案的体例格式不限于本大纲要求,允许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创新,但主要内容应涵盖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大部份。
(3)方案的编制可以根据各县区、各部门的目标要求,制定编制计划,可以分年度编制,也可以分多个年度编制,重点是落实近期目标和分年度任务分解。
4.2 组织形式
(1) 广元市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编制由市级河长牵头,市河长制办公室会同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组织配合编制单位负责编制。
(2)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编制方案的协调和督促工作;研究解决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报市级河长。负责督促县区、各参与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和成果,并负责对提交成果进行验收。
(3)市河长制办公室会同市级职能部门组织24条河流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工作,负责编制方案的协调和督促工作。
(4)县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向市河长制办公室提交24条河流所涉河段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县区各职能部门负责向上级部门提供基础资料和相关成果。
4.3 工作控制进度
(1) 2017年5月10日前,确定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单位。
(2) 2017年5月15日前,市级有关部门提出行业要求,指导各县(区)编制24条河流(河段)四张2017年年度工作清单,报市河长制办公室。
(3) 2017年5月,召开第一次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工作会议(市级河长主持)。
(4) 2017年5月20日前,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市级编制单位完成24条河流四张2017年年度工作清单汇总整编工作,报市级河长批准和总河长备案。各级河(段)长根据工作清单开展河流管理保护工作。
(5) 2017年5月20日前,市级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河流河段按所属行业提出具体的编制要求,并指导所涉县区河段开展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工作。
(6) 2017年6月10日前,所涉县区编制完成24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报市河长制办公室。
(7) 2017年7月,市河长制办公室会同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汇总编制完成24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讨论稿)。
(8) 2017年8月上旬,24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讨论稿)送市级有关部门讨论修改。
(9) 2017年8月中旬,召开第二次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工作会议初审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讨论稿)。
(10) 2017年8月下旬,编制完成24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征求意见稿)。
(11) 2017年9月,市河长制办公室将24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征求意见稿)下发县区征求意见,并汇总意见。
(12) 2017年10月,完成24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送审稿)。
(13) 2017年11月中旬,市级河长主持召开会议,审定相应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送审稿)。各县区在编制单位的指导下提出2018年年度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清单并上报市河长制办公室。
(14) 2017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24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2018年年度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清单,报总河长批准执行。
附件:
《广元市××河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目录(参考提纲)
1.方案编制必要性
2.编制范围、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2.1 编制范围
2.2 指导思想
2.3 基本原则
2.4 编制依据
3.河流管理保护目标
3.1 规划期
3.2 总体目标
3.3 具体指标
4.河湖现状调查评价及问题分析
4.1 流域概况
4.2 基础资料收集整理
4.3 流域污染源调查评价
4.4 存在的问题分析
5.河流管理保护的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
5.1 主要任务
5.2 对策措施
6.落实职责分工、强化监督考核
7.保障措施
附件3
设市级河长的24条河流所涉县区名单 |
||
编号 |
河流名称 |
所涉县区 |
1 |
嘉陵江 |
朝天区、利州区、昭化区、剑阁县、苍溪县、经开区 |
2 |
南 河 |
朝天区、昭化区、利州区 |
3 |
双 河 |
朝天区、旺苍县、利州区 |
4 |
西北河 |
朝天区、利州区、经开区 |
5 |
白龙江 |
青川县、利州区、昭化区、经开区 |
6 |
平溪河 |
青川县、利州区 |
7 |
苍溪河 |
青川县、利州区 |
8 |
清江河 |
青川县、剑阁县、利州区 |
9 |
大窑沟河 |
利州区、青川县、剑阁县 |
10 |
射箭河 |
利州区、昭化区 |
11 |
毛家沟 |
剑阁县、昭化区 |
12 |
沙坝河 |
剑阁县、昭化区 |
13 |
张家沟 |
苍溪县、昭化区 |
14 |
巩 河 |
剑阁县、昭化区 |
15 |
白桥河 |
剑阁县、苍溪县 |
16 |
白溪浩 |
剑阁县、苍溪县 |
17 |
东 河 |
旺苍县、苍溪县 |
18 |
柳溪河 |
苍溪县、旺苍县 |
19 |
插 江 |
旺苍县、昭化区、苍溪县 |
20 |
雍 河 |
昭化区、旺苍县、苍溪县 |
21 |
文庙河 |
昭化区、苍溪县 |
22 |
龙凤沟 |
旺苍县、苍溪县 |
23 |
印斗沟 |
苍溪县、旺苍县 |
24 |
长滩河 |
苍溪县、旺苍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