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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溪县五龙镇耿家山水库太阳能提灌站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日期: 2016-08-20 来源: 广元市水利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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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函〔2016〕218号

 

 

广元市水务局

关于苍溪县五龙镇耿家山水库太阳能提灌站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苍溪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审查2016年省级财政太阳能提灌站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苍水〔2016〕105号)及报送的《2016年省级财政光伏水源工程(太阳能提灌站)试点项目苍溪县五龙镇耿家山水库太阳能提灌站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收悉。省农水局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评审意见,设计单位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现按省农水局的要求,我局就《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同意在苍溪县五龙镇三会村耿家山水库实施该项目。原则同意《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泵房和水泵建设方案及光伏、电气设备安装建设方案,管道铺设安装方案。

二、项目投资

同意《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50.98万元。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一)严格按照《光伏提水工程技术规范》、《小型泵站施工规范》、《四川省农田水利局关于关于加强光伏水源工程(太阳能提灌站)建设管理的通知》(川水农建〔2014〕2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10〕53号)等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管。

(二)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内容组织实施。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充分调动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可采取农民自行建设、招标(比选)等方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管理、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指导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安全;要实行公示公告制度,及时将项目建设地点、实施内容、资金使用、物资领用、出资出劳等情况在受益区范围内公示,主动接受村民和社会监督;要加强信息报送和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三)项目建成后,要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成立用水户协会。严格按照《四川省机电提灌站安全使用管护制度》由五龙镇三会村用水户协会统一管理和维修养护,并建立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确保提灌站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附件:省专家审查意见

 

 

           广元市水务局

            2016年8月15日

附件

2016年省级财政太阳能提灌站苍溪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技术审查意见

项目名称:苍溪五龙镇耿家山

审查时间:2016年 7月18 日




设计合理,原则上同意实施方案。同时修改、补充完善以下内容:

1. 项目实施管理中将项目施工管理章节调到第一,补充太阳能施工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太阳能利用工证。

2. 因选用离心泵,出口管道在出水池端应改为75HDPE管道,以自动调节单机运行时工况,避免负荷增加。

3. 复核水泵选型及参数,泵的功率建议为5.5kW更好,为避免潜水电机被淤烧毁,建议泵选用下泵式双推力轴承高效变频潜水泵。

4. 报告中补充量测装置(能测流量、扬程、电流、电压、单次及累计运行时间)工程量。

5. 复核接地防雷措施:电池阵列、电器设备(控制柜)、水泵电机外壳、电缆金属外壳、避雷针应分别接地(不能串联后接地),在设计中应给出接地埋深的具体数字(3-4米),接地线在无法防护的地方最好用防锈处理后的扁钢连接接地桩和外壳,铜芯线易被盗取,电池阵列、水泵电机、控制柜应分别接地。

审查专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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