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单位于2025年2月组织编制了《元坝205-3井钻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034;姓名:刘胤)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元坝205-3井钻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元坝205-3井钻采工程位于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白鹤乡武皇村1组。井站中心坐标为东经105°58′27.32″,北纬31°49′56.97″。;项目建设主要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储层改造测试工程和地面采气等四部分,不涉及气井地面采气集输运营期;总占地面积1.54hm2,其中永久占地0.57hm2,临时占地0.97hm2。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1.86万m3(含表土剥离0.27万m3),填方1.86万m3(含表土回覆0.27万m3),无借方,无弃方;工程建设不涉及拆迁安置;工程总投资为365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56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工程已于2016年2月开工,2017年6月完工,总工期17个月。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13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宋玲,联系电话:18599919155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苍溪县水利局)联系人:谭壮,监督电话:17380213076
附件:1.元坝205-3井钻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元坝205-3井钻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审查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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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元坝205-3井钻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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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元坝205-3井钻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审查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