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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水务局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7-06-15 来源: 广元市水利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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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水发〔2017〕27号

 

 

广 元 市 水 务 局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水务局、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函》(水资源函2015〕67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4〕22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广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府发〔2016〕8号)等文件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地下水超采造成的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含水层枯竭、地面沉降、地裂缝等一系列生态与环境问题,危及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地下水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是本区域地下水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工作举措,及时研究解决地下水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全面强化地下水资源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提升能力,严格保护

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地面沉降监测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规划,实行远程自动监控;加强地下水管理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地下水取水户用水计量设施安装和在线监测,提高地下水动态监测能力,全面监测地下水水量、水位和水质情况。组织开展地下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评价,进一步查明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环境现状,划定地下水禁采和限采范围。禁采范围内要限期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限采范围内禁止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各县(区)要加大节水型社会创建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淘汰落后高耗水行业,切实提高用水效率,充分利用地表水、外调水、再生水等替代地下水源,促进地下水位持续回升、地下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对饮用矿泉水、理疗热矿泉水水源地进行年度审理,对水质、水量进行测试,对水温、水量进行动态监测,对水源地进行严格保护。

三、依法管理,保障安全

抓紧建立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制度,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县(区)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和有关规定,尽快制定辖区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目标和水位控制目标。严格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地下水资源论证工作。开发地下水应当进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并按国家标准予以鉴定。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检查,关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的地下水自备水源,依法查处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地下水管理秩序,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四、强化考核,落实问责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各县(区)政府对本区域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负总责。市政府将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纳入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考核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并对地下水管理不力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等形式予以督促落实。对执法不严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有关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并追究其主管部门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元市水务局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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