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函〔2016〕8号
广元市水务局
关于青川县强家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施工招标事项的批复
青川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青川县强家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核准的请示》(青水务〔2016〕6号)收悉。强家坪水库工程拟对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观测设施等进行整治,其初步设计已经市水务局批复(广水函〔2015〕287号),批复总投资166.86万元。根据《青川县财政局关于青川县强家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预算评审结果的通知》(青财投〔2016〕3号)评审结果,该工程直接费926489元(工程直接费为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控制价)。为加强项目管理,规范招标投标程序,根据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招标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青川县强家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招标范围为该项目的施工。
二、同意采用比选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的施工队伍。
三、本工程的比选公告按照有关规定在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上发布。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