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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水资源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 2016-07-29 来源: 广元市水利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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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函〔2016〕205号

 

广元市水务局

关于成立水资源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有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函〔2016〕27号)精神,为切实推进水资源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促进水资源保护节约及合理开发利用,经局研究,决定成立广元市水资源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相关科室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组  长:赵  潜    局长

副组长:张  勇    副局长

       隆  腾    总工程师

成  员:何  革    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科长

姜  虹    水资源科负责人

       张新国    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科科长

       雷  剑    农水科副科长

       吴方元    市水务综合监察支队支队长

朱吉祥    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王翼龙    市水保监测分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资源科,负责水资源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督促检查、综合协调和信息反馈等日常工作。相关科室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规划与建设管理科负责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内的排污口设置。

二、水资源管理科协同规建科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监督实施纳污红线,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协同环保部门加强对河道排污口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违规排污口的监督管理。

三、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科负责河道水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四、农水科负责指导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工作。

五、水保监测分站负责指导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治理和水保工程建设。

六、质监站负责指导监督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七、监察支队负责查处非法开采利用水资源、河道内违法乱倾、乱倒、乱采等影响水环境的违法行为。协同环保部门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严防饮用水源地发生水污染事件。

 

 

                                              广元市水务局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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