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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元市水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7-02-16 来源: 广元市水利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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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水发〔2017〕5号

 

广元市水务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水生态环境网格化

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水务局,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监管责任,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并根据《广元市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现将《广元市水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广元市水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2.广元市水务局水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广元市水务局

                              20172月15日

 

 

附件1

广元市水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以“整合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为切入点,形成“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以市局各科室、县区局为责任主体,明确职责,实现环境监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安全隐患,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水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局参照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水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局水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资源科,具体负责网格化监管工作检查指导、督察考核等日常工作。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分工

水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按照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实行纵横两向、分级监管。

(一)纵向网格及工作职责

一级网格:市水务局为一级监管网格,责任主体为市水务局,监管范围为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区域。局长为一级网格的领导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为网格的主要责任人,市局各科室(站)为环境监管网格的直接责任人。一级网格落实监管方案,明确责任,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二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二级网格运行的监督检查。

二级网格:县区水务局为二级监管网格,责任主体为各县区水务局,局长为环境监管网格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为环境监管网格的直接责任人。二级网格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工作。

(二)横向网格及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 主要领导为水生态环境监管第一责任人,承担监管职责的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涉及业务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建立横向水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

规划与建设管理科: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水务行业可持续发展中长期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指导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

水资源科:负责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市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定期发布水资源公报;组织拟定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县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落实情况的管理和考核。

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科:负责全市河道统一管理与监督指导;负责全市江河管理范围、保证水位线、警戒水位线的“三线”划定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负责城区河道水环境的综合治理。

农水科:负责农村供水建设与管理,确保农村供水安全;指导小型水利工程建设。

广元水保监测分站: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级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市水利水电工程质监站:负责指导监督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市水务综合监察支队:负责查处非法开采利用水资源、河道砂石资源,影响河势稳定、破坏水土保持、河道内乱倾乱倒等影响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监察室:负责对各部门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监管人员履职不作为或履职不到位进行廉政约谈或效能告诫;对涉嫌违纪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报局党组研究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网格内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视,进行组织和部署,强化工作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查问责。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对职责范围内环境监管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单位的环境监管责任,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严格问责。

(三)加强协作配合。要加强与环保、发改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同级网格间应加强协作配合,取长补短,共同提升网格化监管水平。

 

 

 

附件2

广元市水务局

水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长: 赵    局长

副组长: 张     副局长

        谭东全   副局长

        秦乔昌   副局长

             副局长

        董汉培   副局长

        王友辉   党组成员

             总工程师

 员: 姜     水资源科负责人

             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科长

        张新国   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科科长

             监察室主任

             农水科副科长

        吴方元   市水务综合监察支队支队长

        朱吉祥   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王翼龙   广元水保监测分站站长

 

 

    张勇为局水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资源科,由姜虹任主任,负责网格化监管工作督促检查、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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