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函〔2016〕89号
广元市水务局
关于切实加强河道砂石运输车辆装载
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水务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工办:
为遏制河道砂石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广元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加强河道砂石运输车辆装载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已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并跟踪问效。要务必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作为,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砂石货运源头装载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管
按照“属地负责、政府监督、行业监管、企业管控、责任倒
查”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确保河道砂石运输车辆装载不超限不超载。逐步实现由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纠正的转变,由专项整治向常态监管、长效治理转变。
三、落实责任
坚持“谁许可、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水行政部门要与砂石货运源头单位签订《禁止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责任书》,落实砂石料场的主体责任,明确应履行的职责。督促砂石料场严格遵守《广元市道路货运源头装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依法依规装载,与料场管理人员、装载人员和运输车辆车主及驾驶员签订《禁止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承诺书》。督促砂石料场安装静态计重设备及监控设施,建立出厂(场)计重、登记制度,实行“砂石运输单据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附件:广元市水务局河道砂石运输车辆装载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广元市水务局
2016年5月13日
广元市水务局
河道砂石运输车辆装载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潜 局长
副组长:谭东全 副局长
秦乔昌 副局长
魏 委 市防汛办主任
成 员:吴方元 市水务综合监察支队支队长
朱吉祥 局安办主任
张新国 局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河管科负责日常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