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元市水利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关于切实加强河道砂石运输车辆装载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河道砂石运输车辆装载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6-05-18 来源: 广元市水利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广水函〔2016〕89号

 

 

广元市水务局

 

关于切实加强河道砂石运输车辆装载

 

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水务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工办:

为遏制河道砂石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广元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加强河道砂石运输车辆装载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已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并跟踪问效。要务必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作为,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砂石货运源头装载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管

按照“属地负责、政府监督、行业监管、企业管控、责任倒

查”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确保河道砂石运输车辆装载不超限不超载。逐步实现由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纠正的转变,由专项整治向常态监管、长效治理转变。    

三、落实责任

坚持“谁许可、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水行政部门要与砂石货运源头单位签订《禁止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责任书》,落实砂石料场的主体责任,明确应履行的职责。督促砂石料场严格遵守《广元市道路货运源头装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依法依规装载,与料场管理人员、装载人员和运输车辆车主及驾驶员签订《禁止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承诺书》。督促砂石料场安装静态计重设备及监控设施,建立出厂(场)计重、登记制度,实行“砂石运输单据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附件:广元市水务局河道砂石运输车辆装载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广元市水务局

                 2016年5月13日

 

 

 

广元市水务局

河道砂石运输车辆装载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潜   局长

副组长:谭东全   副局长

       秦乔昌   副局长

       魏  委   市防汛办主任

成  员:吴方元   市水务综合监察支队支队长

       朱吉祥   局安办主任

       张新国   局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河管科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主办单位:广元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839-3268081 网站邮箱:gycshuiwuju@guangyuan.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7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