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单位于2025年12月编制了《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配套工程(广元市城区大件垃圾处理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017;姓名:卢喜平)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配套工程(广元市城区大件垃圾处理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新建处理能力为10吨/日的大件垃圾处理厂一座,总建筑面积1312.84m2,主要包含生产区、办公区;配套建设道路、综合管网、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并购置破碎、磁吸等设施设备。项目总投资51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97.72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为2024年10月—2025年1月,总工期4个月。本项目建设期土石方开挖总量0.12万m3,回填总量0.12万m3,外借表土0.39万m3,土石方挖填平衡,项目建设无借方,无余(弃)方产生。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5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苟先生,联系电话:18783475115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联系人:陈女士
监督电话:0839—3222119
广元广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日
附件: | |
水保报告表审查意见(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配套工程)-定稿.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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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特性表及封面)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配套工程(广元市城区大件垃圾处理厂).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