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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6-10-12 来源: 广元市水利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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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函〔2016〕258号

 

 

广元市水务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水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投资项目审批信息公开的要求,根据《四川省水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川水保函〔2016〕349号)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水务局做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后,将在广元市水务局网站公开审批决定全文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全本(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外),并告知利害关系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向市水务局提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时,应当提交可供市水务局公开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PDF)。涉密项目应明确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或解密时间、解密条件)。

三、各地可按照职责权限,参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推进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

 

 

       广元市水务局

        2016年10月10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839-3268081 网站邮箱:gycshuiwuju@guangyu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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