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发〔2018〕5号
广元市水务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水务局2018年依法治水
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广元市水务局2018年依法治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水务局
2018年4月23日
广元市水务局2018年依法治水工作要点
2018年是依法治市巩固提升年,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省委、市委民主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切实提高水务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水法治环境。
一、坚持依法行政
(一)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依法治水各项工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强化理论学习,深化宣传普及,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安排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锤炼党性修养,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责任科室(单位):局机关党委)
(二)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百日专题活动为抓手,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宪法百日专题学习活动,每人发放一本宪法读本,组织全局职工集中辅导学习宪法。争做宪法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的遵守者、坚定的捍卫者。(责任科室(单位):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局行审科)
(三)落实从严治党管党责任。深入开展党内法规贯彻实施,建立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按照《广元市水务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清单》,层层传压力,级级抓落实,保证清单任务落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行业监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责任科室(单位):局机关党委)
(四)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围绕中央、省委、市委作风纪律建设新要求,以“作风纪律深化年”为抓手,聚焦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六个专项整治”,务实推进十大工作举措,推动全局上下政治大对标、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着力营造保持定力、敢于担当、满怀激情、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责任科室(单位):局机关纪委)
二、建设法治高效服务型机关
(一)落实行政审批服务制度改革。全面开展项目审批突出问题整改,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防止“体外循环”和办事“两头跑”现象。落实“一窗进出”审批制度。对个别要求紧的事项要采取先照后证、前置后补、容缺预审等措施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全面推进项目审批公开透明,完善项目审批服务工作规范。积极推进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现提速增效。(责任科室(单位):局行审科、局水资源科、局规建科、局河管科、市水保办)
(二)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认真做好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实现水务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实时到位,不得搞体外循环,确保水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规范。(责任科室(单位):局行审科、局办公室、局水资源科、局河管科、局农水科、市防办、市水利综合监察支队、市水保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三)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建立行政职权职责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形成全市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责任科室(单位):局办公室、局水资源科、局规建科、局河管科、局行审科、市水利综合监察支队、市水保办)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水务综合执法规范、公正、文明、公开,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疏导结合,推行柔性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每年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开展1至2 次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河道管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保护好水生态环境。严格执行《四川省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做好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的衔接,建立行政处罚公示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科室(单位):市水利综合监察支队、局水资源科、局河管科、局农水科、市水保办)
三、强化落实机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按“七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大力宣传水行政法律法规,确保普法教育在推进依法治水中的基础地位,养成守法习惯、做到依法办事。深入广泛开展 “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做好“12.4”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市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法治综合宣传活动。(责任科室(单位):局行审科、局水资源科、局办公室、局规建科、局河管科、市水利综合监察支队、市水保办)
(二)落实好机关干部学法制度。严格落实局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学法,全年会前学法不少于4次;局党组中心组每年进行一至二次专题集中学法;局水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进行一至二次集中培训;每年组织局干部职工参加法制讲座不少于一次;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坚持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做到学习有笔记、有记录、有心得;建立局领导干部学法档案。(责任科室(单位):行审科、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局水资源科、局规建科、局河管科、局人事科、市防办、市水利综合监察支队、市水保办)
(三)学法内容和学法组织安排。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宪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局党组学法内容由局行审科负责,时间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学习水行政法律法规内容的,由承担该项法律法规职责分管副局长或科长进行辅导;其它法律法规的学习由局常年法律顾问进行辅导。局干部职工专题学法的时间和内容由局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安排;执法人员学法培训由市水务监察支队负责;学法用法档案由人事科教科负责。(责任科室(单位):局行审科、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局人事科)
(四)切实抓好“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学法用法作为依法行政的思想保证。法律进机关是“法律七进”的重要内容,以“法律进机关”活动为载体,教育局干部职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提高在工作实践中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按照“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用通俗易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设置法制宣传橱窗、开通法治宣传微信、短信,打造机关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责任科室:局行审科、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
(五)认真做好法治扶贫工作。与帮扶基层组织配合,加强帮扶贫困村开展做好法治扶贫工作,确保贫困村一户一本法治宣传“口袋书”,一户一册法治宣传“掌中宝”,一户一张法治宣传挂画,建立法治广场、法治文化室,开展民主法治村、平安新村、法治扶贫示范村建设。帮助每个帮扶贫困村打造一个法治文化宣传阵地。(责任科室(单位):局党办、局脱贫办、局行审科、局办公室)
四、推动法治建设落地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水务系统贯彻落实依法治水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局行政审批科,负责依法治水日常工作。全市水务局系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依法治市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
(二)全面落实法治责任。落实“关键少数”责任,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三)各科室要加强法治宣传报道,在12月10号前要将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总结报送局行政审批科;局党组成员、各科室负责人要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一同报告、一并考核。
广元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