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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四措施”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日期: 2016-07-04 来源: 广元市水利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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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划定保护区域。规范县城区和35个乡镇的饮用水源标识标牌,在东河取水点上游树立2处市级标识牌。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以世界水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悬挂各类宣传标语150余幅,电视播放专题节目2期,发放宣传资料2800余份。

三是完善设施建设。投入财政资金1500万元,建设污水处理站6座、垃圾中转站4个,从源头上杜绝生产生活污染物的排放。

四是强化督促监管。县环保、国土、水务、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20余次,强制拆除过期非法采砂点9个,依法取缔无证采砂船45艘,停产整顿采矿企业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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