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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水利局关于对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批评的通报

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量:6837 发布时间: 2023-09-21 字体: [ ]

各生产建设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和责任追究标准的通知》(办水保函〔2020〕564号)等的规定,四川七盘关曙源经贸有限公司建设的京昆高速公路中子服务区改扩建项目未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违反了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该违法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四川七盘关曙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迅速整改销号。请各生产建设单位引以为戒,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坚决杜绝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切实推动新时代广元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报批评名单

序号

生产建设单位

生产建设项目

具体问题

问题性质

1

四川七盘关曙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京昆高速公路中子服务区改扩建项目

未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严重

 

 

广元市水利局

2023年9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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