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尊敬的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您好。
我母亲因生病住院,6月21日在广元市中心医院入院,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我母亲和父亲均做了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6月27日办理出院,因后续还需进行治疗,于7月14日再次办理入院,6月27日至7月14日期间,我父亲和母亲均在广元市苍溪县老家,未离开过广元,也未曾与疫情高风险区任何人员接触,也对真实性进行了承诺,但是本次入院时,医院告知他们二人需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才能办理入院进行治疗。因为家人生病,家庭本来就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每次做核酸检测均需耗费好几百,确实难以接受。我想请问领导,这种反复做核酸检测是广元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所必需还是医院的单方面行为?也请领导考虑这种做法是否存在过度检查的问题?是否有更合适的措施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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