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我是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东溪镇八庙村村民金召,现妻子于2022年12月01日在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生产,产下男婴一名。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时被告知不能使用第三方姓氏。
我有正当理由需要让次子使用第三方姓氏,理由如下:
因其曾祖父严宗汉入赘至金氏填房,后出其孙子金召(亦王玉珍次子其亲父),自小皆为严姓名召(严召),因诸多原因未及时变更其身份证信息,所以至今姓名仍为金召。
金召与王玉珍之长子名为严柏冉(使用的第三方姓氏),出生于2014年4月27日。为证明王玉珍次子确为严氏后人,特寻得同宗金召其堂兄严勋凯为其作证(金召与严勋凯是一个亲爷爷,其名严宗汉)。
本人亲生父亲也同意我的孩子跟曾祖父一个姓氏,且不会干涉,不会造成纠纷。我这个要求不违反公序良俗,请问贵部门予以帮助,按照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说法,我该用哪种材料,哪种证明,才能以第三方姓氏办理出生证明?
求助贵部门相关领导予以沟通让两兄弟使用同一个姓氏,让亲兄弟,不再出现两个不同姓氏,如此也能更好的维护家庭的亲情及和睦。
注:我已咨询相关户籍部门有正当理由及相关材料是可以使用第三方姓氏办理户籍的。
出生证明办理时效:新生儿出生2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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