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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 2019-12-13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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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意见》(广安委〔201815号)精神,经我委与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研究商定,决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服务项目,现发布此公告,欢迎愿意参加报名的且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服务项目

二、资金来源:医疗卫生单位自筹,各自负担费用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免费建设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双重预防机制监管平台,实现与县区及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的信息交换和共享。

2.医院双重预防机制监管平台要实现医院内部各安全要素的无缝整合,实现平台信息交换和共享。

3.服务企业要组织专家团队与各医院共同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类,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标准与作业文件清单、重大风险控制方案、基于信息化的风险分布四色图、作业风险比较图等,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等。具体可参照省卫健委印发的《四川省卫生健康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

4.落实专业团队开展项目运维和人员培训指导等工作。

四、项目时间要求

2020年5月底前完成。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安全风险管控专业咨询或策划的资格和能力,具备专业管理咨询的经验。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最近连续三年(2016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申请书的递交:

(一)所有参与比选的机构应编制比选申请书并密封提交给比选人,比选申请书内容包含: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设备技术指标和参数等、报价表以及其它参加比选机构认为需要包含的资料,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

(二)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2019121818:00 。提交申请书地点:广元市利州东路726号东三楼3-1室。

七、本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在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726

联系人:邓丽琼  联系电话:0839-3260538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13

 

 

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东路726号 联系电话:0839—3265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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