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已于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27日在官网发布《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因报名单位不足3家,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10日。
二、资格条件
拟报名选聘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律顾问执业单位须符合以下两项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律顾问执业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律师事务所,且注册年限超过6年,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2.法律顾问执业单位应当具备不少于10名专职执业律师,其中执业8年以上的律师不少于3名;
3.须至少为本项目配备1-2名律师:律师事务所指定具有律师执业证并经过最近一个年度年检,应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4.近三年有市、县区人民政府或市级部门(单位)的法律顾问经历;
5.具有丰富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事务实践经验,实际处理过一定数量(原则上不低于3件)的与卫生健康有关的诉讼和非讼业务;
6.无违法违纪、无不良信用记录。
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曾获得全省或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的,或担任过政府或市级部门法律顾问的优先。
(二)接受指派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执业5年以上;
3.有不少于2年的政府机关或市级部门(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经验;
4.熟悉行政法及卫生健康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了解卫生健康政策法规特点和基本情况;近三年内实际处理过一定数量的行政诉讼业务或与卫生健康有关的诉讼和非讼业务;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法律顾问执业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本项目选聘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法律顾问主要职责
1.参与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的论证、征求意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决策后评估,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2.参与我委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信访中重大疑难和突发事件的研究论证,提出建议意见;
3.协助对我委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和修改建议;
4.协助审查我委重大合同、重要协议、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文书;
5.根据我委委托,代理所有诉讼、仲裁案件,包括拟定答辩状、搜集整理证据材料、出庭应诉等;
6.协助对我委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治业务培训;
7.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审核及比选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报名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开比选,最终确定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执业单位。
五、待遇
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比选确定的单位签定协议,聘期一年,连续聘请不超过三年。
法律顾问单位和指派的专职律师为市卫生健康委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合同协议给予报酬。
六、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单位应将律师事务所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法体改科4-6室(广元市利州东路726号四楼)。
七、其他
第一次公告后报名的单位,第二次公告后仍视作已报名,不需再次报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法体改科负责解释。联系人:赵丹,联系电话:0839-3265646。
附件:1.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报名表
2.律师事务所拟推荐法律顾问人选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