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以来,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对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安排部署,旺苍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的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预检分诊、体温检测、场所码扫码、流行病学调查及可疑症状患者接转诊情况、医疗文书书写及医务人员对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掌握情况以及防疫物资配备情况等开展了监督检查。
截止5月31日,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56人次,监督检查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 61家,发出疫情防控专项卫生监督意见书 61份。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及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的规定,对违反规定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1家诊所及1家村卫生室,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期限7天,整改期间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