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对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和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予以确认的公告
按照原《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管理的通知》(川学会医字〔2016〕199号)文件要求,我委于2021年7月27日组织专家对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和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予以确认,同意备案并开展相应工作,特向社会公告。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