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中医医院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案
序号
中文名称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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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广卫放罚〔2021〕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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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卫生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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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1
4
处罚类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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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1、你院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麻醉医师邓天良、余仕全参加利用C形臂X射线机为患者进行骨科手术的麻醉工作。2、你院没有为在C形臂X射线机透视下为患者进行骨科手术麻醉工作的麻醉医师邓天良、余仕全配备个人剂量计。3、你院手术室利用C形臂X射线机透视为患者何素兰(性别:女,年龄:84岁,住院号:337345,)做右胫腓骨上段骨折手术,未给患者何素兰临近放射野的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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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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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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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0721451300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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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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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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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12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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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窦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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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9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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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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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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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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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19
公示期限
2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