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中文名称
备 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广卫医罚〔2021〕011-01号
2
处罚名称
卫生行政处罚
3
处罚类别1
4
处罚类别2
5
处罚事由
精麻药品内部质量和控制制度不健全
6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四川省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强制裁量权实施规则》第七条第一款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元市中心医院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07004512663340
9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10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11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12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13
法定代表人姓名
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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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给予警告、罚款42000元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11月22日
16
处罚机关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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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18
当前状态
19
公示期限
2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