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广元市森林火灾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解读)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各单位、委注册医疗机构:
现将《广元市森林火灾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3日
广元市森林火灾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为提高应对森林火灾医疗卫生救援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医疗卫生人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广元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地森林火灾的卫生应急救援。
快速响应,及时报告。发生森林火灾后,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履职,确保救治措施及时有力,同时按规定向市卫生健康委上报森林火灾灾情和人员伤亡信息。
常备不懈,以人为本。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森林火灾的紧急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在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医疗救援队伍的安全防护意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救援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
三、组织领导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森林火灾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市森林火灾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负责全市森林火灾卫生应急指挥协调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市卫生健康委主任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分管卫生应急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由委卫生应急办、办公室、医政药政科、疾病预防控制科、中医药科、妇幼健康科、综合监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宣传与健康促进科、规划与财务科、信息与统计科等科(室)科长(主任)及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疾控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市中心血站、市紧急救援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相关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应急办牵头,负责制定广元市森林火灾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在事件发生时,收集森林火灾发生、发展及处理等有关信息,掌握动态,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及时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卫生健康委上报信息。
(二)医疗救治组
由医政药政科牵头,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广元市森林火灾医疗救援,收集提供伤员治疗相关信息,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组织专家会诊和伤病员转院等事宜。
(三)卫生防病组
由疾病预防控制科牵头,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灾区的
卫生防病和心理疏导工作。
(四)舆情信息宣传组
由宣传与健康促进科牵头,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森林火灾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中的先进事迹。
(五)后勤保障组
由规划与财务科牵头,负责森林火灾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应急物资、医疗救治药品和设备的调配和采购。
四、应急响应
按照《广元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规定的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级别(见附件),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有序开展紧急医疗救援和卫生应急处置。
当启动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时,就近涉林医疗卫生单位需第一时间到达,市森林火灾医疗卫生应急指挥部调度市级医疗卫生救援队及时到达,必要时可启动全市急救网络,调动全市所有医疗卫生资源,以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接受调令的各医疗卫生救援队要密切配合,协调运作,集中全部医疗卫生资源实施救治任务,必要时可由市森林火灾医疗卫生应急指挥部向省卫健委报告请求上级医疗卫生救援力量进行支援。
五、现场医疗救援
(一)检伤分类和信息报告
第一个到达现场的医疗机构医生为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在确保救治环境安全条件下,要立即组织对现场伤员进行检伤分类,尽可能准确掌握现场情况,第一时间向本级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报送现场信息。
后期到达的医疗机构接到调度指令后,必须迅速赶往现场,会同先期到达的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处置,并做好协调配合和现场的交接工作。
(二)现场紧急处置和转运
经过现场急救处理后的重伤病员、危重伤病员,及时向市、省级医疗机构转运,以便进一步抢救,转运救护车离开时须填写转运卡交本级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总。
(三)具体要求
1.全市组建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及各县区人民医院12支医疗救护队,各医疗机构要把烧伤科、骨伤科、普外科、内科、重症监护等方面有工作经验的医护人员充实到医疗救护队中,并认真组织培训演练,以保证救治质量,同时做好药品、器械、床位、车辆、通讯的保障落实。
2.确定市中心医院(预留30张床位)为接收救护伤病员的一级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及各县区人民医院(各预留20张床位)为接收伤病员的二级医院。12家医疗机构要将预留床位细化到具体科室。
3.市森林火灾卫生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态变化指定相关医疗机构作为接收伤病员的定点医院,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均有义务无条件承担伤病病员的救治任务,并按照急救绿色通道进行处置。
4.接收住院病人的医疗机构要积极组织专家进行院内会诊,全力以赴抢救伤病员,并按时向森林火灾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报告危重伤员的治疗进展情况。
六、灾区卫生防病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根据火灾情况,对可能由火灾导致的疾病做出研判,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处置。精神卫生机构要及时对受灾人员开展心理疏导。
七、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根据森林火灾处置进展情况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决定,及时调整卫生应急响应级别、卫生应急处置措施,根据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命令终止本预案的应急响应。
八、附则
本预案由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和解释,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森林火灾响应级别
附件
森林火灾响应级别
按照《广元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规定,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
1.IV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Ⅲ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 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3.∏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4、Ⅰ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