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利州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令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家对全区16家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人员资质、新生儿疾病筛查、出生医学证明、打击“两非”、接诊遭受或疑似遭受人身、精神损害的未成年人报告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提高了技术服务水平,增强了服务机构及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有效维护了全区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