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中文名称
备 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广卫医罚〔2022〕006号
2
处罚名称
卫生行政处罚
3
处罚类别1
4
处罚类别2
5
处罚事由
广元川北糖尿病专科医院检验科未进行生物实验室安全备案开展乙肝病原等检测、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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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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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元川北糖尿病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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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510800779813661N
9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10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11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12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13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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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9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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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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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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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18
当前状态
19
公示期限
2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