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中文名称
备 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广卫医罚〔2022〕001-9号
2
处罚名称
卫生行政处罚
3
处罚类别1
4
处罚类别2
5
处罚事由
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为患者进行产前诊断
6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陈某某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10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11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12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5108021975xxxx0041
13
法定代表人姓名
14
处罚结果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2500元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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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7
地方编码
18
当前状态
19
公示期限
2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