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正常生育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贯彻落实《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川卫办监管便函〔2024〕4号)要求,近日,省卫健委抽调专家由妇幼处杨晓燕副处长带队,联合市卫健委执法人员对广元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机构和人员资质、场地、设备药械、医疗文书、技术实施、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识别管理等内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非法买卖配子、合子、胚胎,是否存在非法实施代孕技术,是否存在违规采供精行为,是否存在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等行为。
经检查发现,该院存在未按规定书写病历资料、采精室未配备身份识别系统等问题,检查组已责令该医疗机构立即进行整改。通过此次对辅助生殖机构技术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辅助生殖技术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服务,有效落实医学伦理原则,防范辅助生殖技术应用风险,切实保护人民健康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