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评选表扬表现突出的医师和乡村医生活动的通知 》要求,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单位和委注册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积极组织评选推荐。经审核合格,委党组研究,现将表现突出的医师和乡村医生拟表扬名单予以公示。干部群众如有疑问或反映情况的,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以真实姓名向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人事与科教科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
监督电话:0839—3265941、3269274。
附件: 附件:拟表扬表现突出的医师和乡村医生名单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