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罗彦清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加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障工作的建议》(提案第064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及时健全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政策”方面
我市积极推动建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启动“银铃健康工程”,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为25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力争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率达65%,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超过75%。2022年,我市全面启动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为辖区内5970名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两次免费上门健康服务。加强老年友善医疗服务,持续推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落实老年人多渠道挂号、就医优先、“一站式”服务等措施,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服务,2025年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占比达85%以上。推动老年康复护理服务,加强康复能力建设,到2022年底,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设置率达到60%。
二、关于“切实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方面
我市积极探索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支持利州区嘉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批7家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医养服务中心。
三、关于“着力加大机构养老政策扶持力度”方面
我市积极加强老年友善医疗服务,持续推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落实老年人多渠道挂号、就医优先、“一站式”服务等措施,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服务,2025年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占比将达85%以上。加强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在曾家山布局建设一家老年病医院,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将达60%。积极争取省级医养结合项目资金,支持朝天区李家镇卫生院等16家基层医疗机构申报医养服务中心储备项目。
四、关于“高度重视‘失独’家庭社会养老”方面
我市积极在社区和村设立老年心理关爱点,全力做好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对关爱点常驻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评估,重点面向经济困难、空巢、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现已设立8个关爱点,今年拟设立2个,力争到2025年达到15个。严格按政策标准全覆盖拨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毗邻建设、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代(托)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依法依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等多种方式,普遍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拓宽医养结合服务,持续为老年人群提供健康守护。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任军,0839-3267734。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