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广代表:
您在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的建议》(建议第7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围绕乡村振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等总体要求,持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深入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次中心建设工作,主要及分管领导多次现场调研,组织座谈讨论、规划建设方案。2022年,经市政府常务会审定,明确“十四五”期间依托中心镇卫生院重点建设10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截至目前,全市共有苍溪县歧坪镇、东溪镇、龙王镇,剑阁县白龙镇、元山镇、开封镇,朝天区曾家镇中心卫生院等7个中心卫生院建成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强化基层医疗体系及硬件建设方面。2022年,经市政府常务会审定,我委牵头联合5部门印发了《广元市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县区建设主体责任、省市补助经费建设、项目实施机构发挥内生动力”的建设原则,省级财政通过支持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补助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400万元,市级财政按省级财政补助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的时序进度安排配套补助资金,每个项目配套100万元。
(二)提升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一是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方面。我市通过远程中心、专科联盟、“组团式”帮扶等多种方式,结合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建立起“一对一”或“多对一”帮扶机制。今年,我委将积极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市除利州区外,其余6个县(区)全部开展医共体建设,建立上级医院对口帮扶合作机制,通过专家派驻、专科共建、临床带教、远程协同、科研和项目协作等方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开展帮扶的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对医共体至少派出3名专家给予医疗、药学、护理、管理等常年驻守帮扶指导,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县级医院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常年服务。二是强化支援人员管理方面。针对支援人员的管理权限问题,受援机构具有主要管理权限,支援机构配合受援机构进行管理。针对支援人员的考核权限问题,为避免“多头考核”现象,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指导本地考核工作,组建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支援人员领队、同级受援机构及所属受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的考核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受援机构可根据实际支援情况和成效,在支援人员评估表中提出意见。省市均不定期开展了对口支援“传帮带”工作暗访督查,暗访督查情况在全省、全市通报,按照考勤管理制度,并与支援人员个人“劳动纪律”分以及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年度重点工作效果评价挂钩。
(三)优化基层医疗资源配置及能力建设方面。一是优化次中心布局。省、市两级于2021年印发了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指南、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标准、建设单位,逐年实施建设,逐级验收创建。二是统筹建设资金。对已建成的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按照“优中选优,以奖代补”原则,省级通过革命老区建设专项补助资金400万/个给予资金支持。市级财政根据建设时序进度和省级补助情况,按100万/个给予资金支持。在医养结合、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等建设资金方面,重点向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倾斜。三是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今年,我市在除利州区以外的6个县区,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各地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整合优化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持续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延伸服务点—村卫生室”梯次带动模式,建立医共体内县乡村一体化联动机制,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下一步,我委将聚焦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发展,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资金与政策支持,不断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满足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就医和健康需求。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魏晓芳,0839-3260129。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