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老百姓,朝天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于4--5月对全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了督导。
督导人员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规定,对各单位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和传染病等项目的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及质量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并随机抽查了部分村卫生室。在督导中发现部分单位公卫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不熟,居民健康档案存在空项、漏项、健康评价与体检结果不符、健康指导不到位、对慢病患者管理频次未达到规定频次等问题。督导人员现场下达了督导意见书,要求各单位要认识到开展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生工程,调配好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做细做实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通过督导,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升,更好地为全区群众提供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