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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职工医保有无“二次报销” 写信时间: 2021-05-31
信件内容
市本级城镇职工医保,目前已退休,因患乳腺癌在市中心医院就医,听说有个“二次报销”,请问是居民医保才有吗?职工医保的“大病医疗救助”是不是就是二次报销?谢谢。
信件处理结果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杨女士,您好!您于2021年5月31日在广元市医保局官网上提交的“职工医保有无二次报销”咨询,现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广元市城镇职工医保相关政策,城镇职工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需提供社保卡复印件、当年内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和出院证,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纳入救助。如有任何疑问或其他医保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请电话联系0839-5572059/5572058,感谢您的来信!广元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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