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您好!您于2021年12月30日提交的关于“生育保险报销逾期”的来信收悉,现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向您作如下的解释和答复: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广人社发〔2014〕14号)精神,因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中断缴费、欠费、缴费时间不足、出院后超过3个月未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的,其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足额支付。经与您电话沟通了解,您不需补交前五个月工资。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9-3283347进行咨询。感谢您的来电!广元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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