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一些相关问题。2014年之前,在单位上班,购买了职工医保,2014年离职后便没有再缴纳。2021年五月购买了又才购买灵活就业医保的单建统筹,办事大厅的工作人员告知等待期半年,表示理解。2022年2月,因病需要报销,却被告知不能报销,当地的解释是,由于断保,要在2021年补缴当年全年费用后的三个月交2022年全年的医疗保险才可以报销。请问政策是这样规定的吗?如果是,为何办事大厅工作人员不告知老百姓相关政策,等到需要报销的时候,却告知不能报销。这些办事方式让老百姓对政府部门是否还有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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