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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灵活就业医保报销 写信时间: 2022-03-02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一些相关问题。2014年之前,在单位上班,购买了职工医保,2014年离职后便没有再缴纳。2021年五月购买了又才购买灵活就业医保的单建统筹,办事大厅的工作人员告知等待期半年,表示理解。2022年2月,因病需要报销,却被告知不能报销,当地的解释是,由于断保,要在2021年补缴当年全年费用后的三个月交2022年全年的医疗保险才可以报销。请问政策是这样规定的吗?如果是,为何办事大厅工作人员不告知老百姓相关政策,等到需要报销的时候,却告知不能报销。这些办事方式让老百姓对政府部门是否还有信任。
信件处理结果
回复内容
尊敬的柏莫染先生:您好!您于2022年3月2日提交的关于咨询“灵活就业医保报销”的来信收悉,现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向您作如下的解释和答复:目前我市对新参加职工医保和断缴医保费用超过3月人员设置了6个月待遇等待期,在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经核实,您遇到的问题是由于医保信息系统原因造成的,现已得到解决。以上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于3月4日上午10点电话告知于您,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9-3322660咨询。广元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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